第一條 為規范對外信息發布管理流程,建立規范的信息采集、審核、發布、更新機制,及時做好單位的信息發布工作,依據國家法律法規,結合實際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條 公開發布的信息包含各類網站、新媒體、報刊等媒介發布的信息。
第三條 嚴格實行信息審批制度,堅持“先審后上、分級負責、保證質量”和“上網信息不涉密,涉密信息不上網”的原則,未經審核的信息一律不準上網發布。
第四條 句容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辦公室(以下簡稱辦公室)負責網站日常管理和發布信息的審核工作,并將審核后信息及時發布。
第五條 各職能科室具體負責相關信息的采集、撰寫、編輯、上報,確保信息資料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及時性,并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。
第六條 網站信息審核及發布流程
(一)各科室撰稿人進行擬稿、科室負責人進行核稿,填寫“工業和信息化局信息公開審批表”。
(二)由撰稿人提交科室分管領導審核簽字。
(三)審簽通過后,由撰稿人將信息稿件和“工業和信息化局信息公開審批表審批表”報至辦公室,并做好備案存檔工作。
(四)經審核通過的信息稿由辦公室及時發布。
第七條 信息的采集要有時限性。重大的會議(活動)信息的采集發布要與會議(活動)同步,一般的會議(活動)要在會議(活動)開展后兩日內報送信息,過期的信息將不予發布。機構簡介、領導分工要及時更新,部門動態、圖片新聞每周更新一條,通知公告、政策法規、資料下載半年要進行更新,人事任免、信息公開每年至少更新一次。
第八條 經發布的所有信息均應進行備份存儲,并保存相應信息的審批表。
第九條 本制度由句容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第十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。

